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0年5月5日(星期五)
時 間:下午4時(緊接內務委員會會議之後)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程

I.確認通過會議紀要
(下午4時至4時05分)

[立法會CB(2)1861/99-00號文件-- 2000年4月10日會議的紀要擬稿(容後奉上)]

II.自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立法會CB(2)1738/99-00號文件-- 保安局提供的短箋,當中講述政府當局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詮釋]

[立法會CB(2)1837/99-00號文件-- 民政事務局就"酒店"及"賓館"的定義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1841/99-00號文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就先前根據《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提交的報告,向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提交的補充報告]

III.下次會議討論事項
(下午4時05分至4時10分)

[立法會CB(2)1860/99-00號文件附錄I-- 日後會議討論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2)1860/99-00號文件附錄II-- 跟進工作一覽表]

*IV.有關2006年亞洲運動會的報告
(下午4時10分至5時30分)

V.監察區議會在小規模環境改善工程項目的開支的機制
(下午5時30分至5時55分)

[CB(2)1860/99-00(01)號文件-- 民政事務總署提供的文件]

VI.其他事項
(由下午5時55分開始)

* 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獲邀參與此議項的討論


立法會秘書處
2000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