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CB(1)166/99-00號文件

檔 號: CB1/PL/PLW/1

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1999年10月7日(星期四)
時 間 :上午11時
地 點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出席委員 :

何承天議員(主席)
鄧兆棠議員(副主席)
何世柱議員
何鍾泰議員
夏佳理議員
劉皇發議員

缺席委員 :

李永達議員
涂謹申議員
黃容根議員
霍震霆議員
譚耀宗議員

列席秘書 :

總主任(1)1
梁慶儀小姐
列席職員 :
助理秘書長1
吳文華女士

高級主任(1)2
鄧曾藹琪女士
I. 選舉正副主席

1998至1999年度會期的事務委員會主席何承天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77(5)條,請議員提名1999至2000年度會期的事務委員會主席人選。由於何議員本身獲夏佳理議員提名,並得到何世柱議員附議,因此,1998至1999年度會期的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鄧兆棠議員接手主持是項選舉。由於再無其他提名,鄧兆棠議員宣布何承天議員當選為1999至2000年度會期的事務委員會主席。

2. 何承天議員接手主持會議,並請議員提名副主席人選。夏佳理議員提名鄧兆棠議員,何世柱議員附議。由於再無其他提名,主席宣布鄧兆棠議員當選為1999至2000年度會期的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II. 1999至2000年度會期的會議時間表

3. 議員商定,事務委員會各次定期會議將於每月第二個星期四上午10時45分舉行。

III.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待議事項一覽表及在討論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分別載於立法會CB(1)2/99-00號文件附錄V及VI。)

4. 議員同意在1999年10月28日上午10時45分舉行事務委員會首次定期會議,討論下列事項:

  1. 在規劃及地政事宜方面解決公元2000年數位問題的工作進展;及

  2. 在工務事宜方面解決公元2000年數位問題的工作進展。
(會後補註:在政府當局要求下,並經主席同意,政府當局將在該次會議上向議員簡介市區重建局白紙條例草案。)

5. 鄧兆棠議員關注到天水圍第31區第一期樁柱不平均沉降的情況,並建議事務委員會討論此事。主席告知議員,房屋事務委員會曾在1999年9月27日的會議上討論該個案及房屋委員會建屋工程監察機制的一般事宜,政府當局已答應在大約3個月內就有關個案提交報告。他知道建築界人士因外間就是次樁柱有問題事件對他們的批評有欠公平而感到受屈。夏佳理議員指出,由於當局正在調查有關個案,而在調查工作完成後又可能會展開法律程序,因此他認為在現階段不宜討論該個案或打樁工程的一般管制事宜。議員同意暫不研究此事。

IV. 其他事項

6. 議事完畢,會議在上午11時15分結束。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