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0年3月17日举行的第17次会议

议 程

  1. 通过2000年3月3日第16次会议的纪要

  2. (立法会CB(2)1298/99-00号文件)

  3. 续议事项


    1.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2. 《2000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修订)规例》
      (立法会LS109/99-00号文件)

    3. 《2000年雇员补偿(修订)条例草案》

    4. 根据《愉景湾隧道及连接道路条例》(第520章)第30条提出的决议案
      (立法会LS107/99-00号文件)

  4.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1.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1. 《2000年航空货物转运(促进)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04/99-00号文件)

      2. 《2000年证券及期货法例(提供虛假资料)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05/99-00号文件)

      3. 《2000年收入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08/99-00号文件)

      4. 《卡拉OK场所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01/99-00号文件)

    2. 2000年3月8日及15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该等附属法例已于2000年3月3日、4日及10日在宪报刊登)
      (立法会LS103/99-00LS106/99-00号文件)

  5. 将于2000年3月29日及30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1. 质询
      (立法会CB(3)695/99-00号文件)

    2. 法案 -- 首读及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3. 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00年拨款条例草案》
      (议员发言)

      根据《议事规则》第36(5)条,每名议员将最多可有15分钟发言时间。

  6. 报告


    1. 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情况报告
      (立法会CB(2)1364/99-00号文件)

    2. 根据《电力条例》(第406章)第59条提出的决议案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1159/99-00号文件)

  7. 议事规则委员会报告


  8. 进一步检讨《议事规则》第38条及有关规则
    (立法会CB(1)1161/99-00号文件)

  9.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200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