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小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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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自1843年成立以来经历了不少重大转变,由作为一个咨询架构演变为一个具权责以制衡行政部门的立法机关。
年份 事件
1843

立法局的设立
香港岛正式纳入英国管治。1997年回归以前,香港的宪法框架来自维多利亚女王颁布的《英皇制诰》及《皇室训令》。

立法局成立,由总督和3名官守议员组成。

香港最初的宪法框架来自《英皇制诰》。 (复制本)
香港最初的宪法框架来自《英皇制诰》。 (复制本)
(资料源自英国国家档案馆:公共档案馆 C 66/4683)
1844 最早期的立法局会议
立法局举行首次会议,并通过第一条香港法例。
1845 第一版立法局会议常规及规则
第一版《香港立法局会议常规及规则》(中文译名)获得采纳。
1850 首两位非官守议员
大卫.渣甸和约瑟.艾德格获委任为立法局首两位非官守议员,以扩大立法局的民间代表性。
1880 首位华人非官守议员
大律师伍才(又名伍廷芳)获临时委任入立法局,成为首位华人非官守议员。伍才请辞后,黃胜于1884年获正式委任为华人非官守议员。随后,立法局的成员数目不断增添,加入更多官守与非官守议员。
1888 修订《英皇制诰》
《英皇制诰》作出修订。根据经修订的条文,总督于制定法律的过程中,不但须征求立法局的意见,亦须获得立法局的同意。
1890

《香港议事录》出版
《香港议事录》首见于1890年,但其首次出版日期不详。

1890至1891年度的《香港议事录》 (复制本)。
1890至1891年度的《香港议事录》 (复制本)。
(资料源自立法会档案馆:LAS 1/4/34)
1941 立法局休会
立法局于1941年11月13日举行日本占领香港前最后一次会议,会后总督杨慕琦宣布立法局无限期休会,直至另行通知。
1946

立法局复会
日本投降后,立法局于1946年5月1日复会,并于同日举行首次会议。

日本陆军少将冈田梅吉把佩剑交出以象征日本投降。
日本陆军少将冈田梅吉把佩剑交出以象征日本投降。
(图片由加拿大国家图书馆及档案馆提供:PA-114815)
1963 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办事处的设立
设立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办事处,以加强市民与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之间的联系。
1964 官守议员与非官守议员的数目
立法局议席由18席增至26席,并首次出现官守议员与非官守议员数目相同的情况。
1965 首位女性非官守议员
李树培夫人(李曹秀群)获委任为首位女性立法局非官守议员。
1972 立法局会议上使用中文
立法局会议上除可使用英语外,亦可使用中文。
1976

首位来自草根阶层的立法局议员
任职九龙巴士公司的王霖获委任为非官守议员,成为首位来自草根阶层的立法局议员。

发给王霖(1919-2016)的议员身份证件 (复制本)。
发给王霖(1919-2016)的议员身份证件 (复制本)。
(资料源自王霖)
1984 签署《中英联合声明》
中英两国政府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中英联合声明》。
1985 立法局首次间接选举
随着《代议政制绿皮书──代议政制在香港的进一步发展》发表后,立法局首次举行间接选举,选出立法局议员。

前最高法院大楼成为立法局大楼
立法局迁入位于中环的前最高法院大楼。

1985年至2011年的立法局/立法会大楼。
1985年至2011年的立法局/立法会大楼。
立法局的权力及特权
《立法局(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获制定成为法例。
1991 立法局首次直接选举
立法局举行首次直接选举。
1993 总督不再出任立法局主席
总督不再出任立法局主席,并把主席一职交由非官守议员互选一位议员担任。施伟贤爵士是首位由议员互选产生的立法局主席。
1994 立法局行政管理委员会的设立
立法局行政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例设立,成为新成立并独立运作的立法局秘书处的管治机构。
1995 首个完全由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
首个完全由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由60名议员组成。
1996 临时立法会的成立
临时立法会("临立会")成立,是香港的临时立法机关。
1997 英国管治下最后一届立法局
英国管治下最后一届立法局结束。

《香港回归条例草案》获通过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成立,《基本法》同时生效。临立会于政权交接仪式后随即举行会议,通过《香港回归条例草案》。


《立法会条例草案》获通过
临立会通过《立法会条例草案》,以确保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能成立。

临立会议员于1997年7月1日宣誓就职。
临立会议员于1997年7月1日宣誓就职。
(图片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
1998

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的成立
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成立。在立法会首次会议上,范徐丽泰获选为立法会主席。

自香港回归后,立法会会议厅內的立法会主席座椅換上了新座椅;香港盾徽換上了香港特区区徽。
自香港回归后,立法会会议厅內的立法会主席座椅換上了新座椅;香港盾徽換上了香港特区区徽。
(图片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
立法会的产生办法
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在《基本法》附件二订明。立法会议员每届60人。
2005 政制改革方案被否决
建议于2008年将立法会议席由60席增至70席的政制改革方案被否决。
2008 第四届立法会的组成
第四届立法会(2008-2012)由60名议员组成,30名由功能界别选出,30名由地方选区选出。
2010

政制改革方案获通过
立法会通过有关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政制改革方案。

立法会于2010年通过有关修改立法会的产生办法的议案。
立法会于2010年通过有关修改立法会的产生办法的议案。
(图片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
2011

立法会迁往立法会综合大楼
立法会在2011年10月迁往位于金钟的立法会综合大楼。综合大楼是首座为香港立法机关兴建的专用大楼。

立法会综合大楼。
立法会综合大楼。
2012 第五届立法会的组成
2010年提出的政制改革方案获通过。第五届立法会(2012-2016)由70名议员组成,功能界别和地方选区各选出35名议员。
2014 制订立法机关文件及纪录查阅政策
立法会制订立法机关文件及纪录查阅政策。
2015 政制改革方案被否决
政制改革方案被否决。2017年将继续沿用2012年的行政长官产生办法。
2016 对《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有关宣誓条文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有关宣誓的条文作出解释。
2017 《议事规则》的实质修订
立法会通过决议案,修订《议事规则》內50项规则。
2019 立法会综合大楼被闯入
立法会综合大楼被示威者闯入和破坏,导致综合大楼多项设施严重损毀。
2020 第六届立法会的任期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严峻,政府推迟第七届立法会換届选举。为解决选举推迟带来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第七届立法会开始为止。
2021

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订
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修改《基本法》附件二,订明立法会的产生办法;议员每届90人。修订若干项选举法例的《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其后获立法会通过。

就《议事规则》及《內务守则》进行的检讨
立法会分阶段就其规则及行事方式进行检讨。修订《议事规则》的决议案获立法会通过,对《內务守则》作出的相应修订亦获內务委员会通过。
2022 第七届立法会的组成及开始日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修改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基本法》附件二)。第七届立法会(2022-2025)于2022年1月1日开始,由90名议员组成,分别由选举委员会 (40人)、功能界别(30人)及地方选区(20人)选出。

最后更新日期: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