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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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建議在衞生福利科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
薪級第 2點)常額職位,以應付醫務衞生政策事宜方
面日益複雜和繁重的工作
(列席人員:副衞生福利司/首席助理衞生福利司) EC(96-9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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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建議在社會福利署開設一個社會福利署副署長(首長
薪級第3點)、一個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首長薪級第
2點)及一個庫務署助理署長(首長薪級第2點)等三個
常額職位,並刪除一個總庫務會計師(首長薪級第 1
點)常額職位來作部分抵銷,以應付日益增加的工作
量和職責
(列席人員:首席助理衞生福利司/社會福利署署長
/社會福利署部門主任秘書) EC(96-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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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建議更改機電工程署的編制,以便能有效地管理機
電工程營運基金及該署的其他事務
(列席人員:副工務司/機電工程署署長/機電工程
署發展經理/機電工程署助理署長) EC(96-9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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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建議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
編外職位,為期兩年,負責掌管規劃環境地政科
轄下地政及規劃部一個市區重建專責小組
(列席人員:首席助理規劃環境地政司)
EC(96-9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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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建議在皇家香港警務處開設11個常額職位及刪除
15個常額職位,從而改組警務處的首長級結構,
以應所需,使警隊能保持理想的工作效率和成效
(列席人員:副保安司/警務處副處長) EC(96-9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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