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期:1999年2月11日(星期四)
時間:下午2時30分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修訂議程

I.通過1998年12月3日會議的紀要
(下午2時30分至2時35分)

立法會 CB(2)1258/98-99容後奉上

II.下次會議的日期及討論事項
(下午2時35分至2時40分)

立法會CB(2)1257/98-99(01) 待議事項一覽表

III.提高警隊的服務質素
(下午2時40分至3時20分)

立法會CB(2)1257/98-99(02) 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

*IV.抽取體內樣本及非體內樣本
(下午3時20分至3時55分)

立法會CB(2)1257/98-99(03) 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

*V.藥物治療及康復中心的擬議登記計劃
(下午3時55分至4時30分)

立法會CB(2)1257/98-99(04) 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

*VI.《防止賄賂條例》的修訂建議
(下午4時30分至5時)

立法會CB(2)1257/98-99(05) 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

VII.其他事項
(下午5時以後)



* 並未加入事務委員會的議員獲邀參與有關的討論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