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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期:
1999年2月11日(星期四)
時間:
下午2時30分
地點: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修訂議程
I.
通過1998年12月3日會議的紀要
(下午2時30分至2時35分)
立法會
CB(2)1258/98-99
容後奉上
II.
下次會議的日期及討論事項
(下午2時35分至2時40分)
立法會
CB(2)1257/98-99(01)
待議事項一覽表
III.
提高警隊的服務質素
(下午2時40分至3時20分)
立法會
CB(2)1257/98-99(02)
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
*
IV.
抽取體內樣本及非體內樣本
(下午3時20分至3時55分)
立法會
CB(2)1257/98-99(03)
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
*
V.
藥物治療及康復中心的擬議登記計劃
(下午3時55分至4時30分)
立法會
CB(2)1257/98-99(04)
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
*
VI.
《防止賄賂條例》的修訂建議
(下午4時30分至5時)
立法會
CB(2)1257/98-99(05)
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
VII.
其他事項
(下午5時以後)
* 並未加入事務委員會的議員獲邀參與有關的討論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