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委员会 ─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会议议程
日期: |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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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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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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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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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建议把政府产业署辖下管理参议部的首席管理
参议主任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转为常额职位
,以便执行属持续性质的工作。
(出席人员:首席助理库务司/政府产业署副署 长) EC(96-9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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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建议保留财经事务科四个首长级编外职位,为期
13个月,由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起,至一九九八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以便继续进行有关制定强制
性公积金制度的工作。
(出席人员:财经事务司/强制性公积金办事处
处长/强制性公积金办事处首席行政主任) EC(96-9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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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建议在运输署开设一个首席政府工程师常额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3点),以应付运输署日益增加的
工作量和职责,并提高该署在处理运输策划和交
通管理方面的能力。
(出席人员:首席助理运输司/运输署署长/运
输署助理署长) EC(96-9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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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建议在运输署开设一个首席行政主任常额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1点),负责主管牌照部,由一九
九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出席人员:运输署助理署长) EC(96-9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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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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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至一九九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期间,续设双途晋升计划、培训
职位计划和接任计划的编外职位;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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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授权力予管制人员,开设不多于14个助
理首席检察官编外职位(首长级(律政人员)
薪级第1点)和四个首席检察官(首长级(律
政人员)薪级第3点)编外职位,并同时冻结
相等数目的较低职级职位。
(出席人员:律政署律政专员(法律政策)/律政署 政务总监)
EC(96-9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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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程 |
文件 ]
Last Updated on 12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