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1999年10月22日举行的第3次会议
议 程
- 通过1999年10月15日第2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31/99-00号文件)
-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 1999年10月20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该等附属法例已于1999年10月15日在宪报刊登)
(立法会LS17/99-00号文件容后奉上)
- 将于1999年11月3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 质询
(立法会CB(3)99/99-00号文件)
- 法案--首读及二读
《1999年保护海港(修订)条例草案》
- 法案--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25号)条例草案》
- 《1999年电力(修订)修例草案》
- 《1999年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订)条例草案》
- 议员议案
- 有关"香港房屋委员会的组成"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由梁耀忠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容后奉上。
- 有关"用者自付"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由田北俊议员动议。议案措辞随附于后。
- 预先就1999年11月10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给予通知
- 法案--首读及二读
《更新中心条例草案》
- 议员议案
- 将由刘江华议员动议的议案
刘江华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 将由马逢国议员动议的议案
马逢国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 报告
- 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情况报告
(立法会CB(2)132/99-00号文件)
- 《证券及期货条例草案》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150/99-00号文件容后奉上)
-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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