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會議議程
截至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一日

日期 :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
時間:上午十時四十五分

會議紀要

項目 事項
* I.建議 -(a) 在工商科駐海外辦事處開設三個首
長級甲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6點)常額職位,並
刪除兩個布政司署司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8點)
職位及一個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4
點)職位,以作抵銷;及(b)將香港經濟貿易辦事
處經核准的靈活職級制度,擴展至適用於所有首
長級主管及副主管職位
EC(96-97)10
II.建議將副政務司(1)的職級,由首 長級乙級
政務官(首長薪級第3點)提升為首長級乙一級政
務官(首長薪級第4點),並在政務科開設一個首
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常額職位,以
應付日益增加的工作量和漸趨複雜的職責
EC(96-97)16
III.建議在借調一個教育署助理署長(首長薪級第2點)
和四個首席教育主任(首長薪級第1點)往香港教
育學院任職的安排結束後,由一九九六年七月
一日起,將這五個常額職位刪除
EC(96-97)15
IV.建議將教育署一個首席教育主任(首長薪級第1點)
常額職位,由學校行政科調撥到學位分配及支援科
EC(96-97)21
V.建議修訂地政督察職系的薪級,由一九九六年七月
一日起生效,並相應提高地政總署及工務科的
常額編制上限
EC(96-97)25
VI.建議由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在民航處轄下的
適航事務處開設一個總民航事務主任(首長薪
級第1點)常額職位,以接掌一名來自英國民
航局的借調人員現時所擔當的工作
EC(96-97)18
VII.建議在衛生署開設一個衛生署副署長(首長薪級
第3點)常額職位,以應付日益增加的工作量
和職責
EC(96-97)19
VIII.建議在房屋科開設一個總工程師(首長薪級第1
點)常額職位,以處理有關提供建屋用地及興
建房屋方面的問題
EC(96-97)23
IX.建議更改律政署的首長級編制,以有效地應付不
斷增加的工作量和職責
EC(96-97)22
X.建議保留總目46項下一個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首
長薪級第4點)編外職位,直至一九九八年六月
三十日為止,以便繼續將一名合適的人員借調
往機場管理局任職
EC(96-97)20
XI.建議在房屋署開設一個助理首席訓練主任(首長薪
級第1點)常額職位,以應付日益繁重和複雜的
工作
EC(96-97)17

* 重新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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