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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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建议在运输署开设一个总工程师(首长薪级第1点)编
外职位,直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负
责掌管一个专责小组,以管理和策导电子道路收费
可行性研究 EC(96-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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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建议由一九九六年八月一日起,在差饷物业估价署
新设的差饷估值顾问(首长薪级第3点)职级开设一个
编外职位,为期三年,藉暂时删除差饷估值顾问(首
长薪级第2点)的职级及职位来抵销,以应付未来三
年新承担的工作 EC(96-9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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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建议开设一个总工程师(首长薪级第1点)常额职位,
以应付该职位在路政署新界区办事处辖下区域工程
及维修部日益增加的工作量和管辖范围 EC(96-9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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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建议在淫亵物品审裁处开设一个裁判官(71,265元至
85,400元)常额职位,以应付不断增加的工作量 EC(96-9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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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建议在布政司办公室辖下行政署开设一个首长级丙
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常额职位,以改善政府內
部在处理立法局事务方面的统筹工作,并加强政府
与立法局之间的联系 EC(96-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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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建议将影视及娛乐事务管理处的娛乐事务管理主任
职系,由不能享有退休金的常额编制,转为可享有
退休金的常额编制 EC(96-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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