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過1999年3月31日及4月22日會議的紀要及續議事項
(下午2時30分至2時35分)
立法會CB(2)1889/98-99號文件(已發出)
立法會CB(2)2221/98-99號文件容後奉上
立法會CB(2)2220/98-99(01)號文件--政府當局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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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會議的日期及討論事項
(下午2時35分至2時40分)
立法會CB(2)2220/98-99(02)號文件--待議事項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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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提交立法會的保安事務委員會報告的擬本
(下午2時40分至2時50分)
立法會CB(2)2220/98-99(03)號文件容後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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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改善警署及運作設施
(下午2時50分至3時15分)
立法會CB(2)2220/98-99(04)號文件--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中文本容後奉上
立法會CB(2)2220/98-99(05)號文件--有關的報章剪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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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對香港輔助警察進行的檢討
(下午3時15分至3時55分)
立法會CB(2)2220/98-99(06)號文件--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
有關香港輔助警察隊的檢討報告已於1999年4月15日發出
(立法會CB(2)1700/98-99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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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防止偷渡的措施
(下午3時55分至4時30分)
立法會CB(2)2220/98-99(07)號文件--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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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其他事項
(下午4時30分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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