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1998年9月25日舉行的第9次會議
議 程
(於1998年9月24日修訂)
- 通過1998年9月18日第8次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308/98-99號文件)
- 續議事項
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 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 法律事務部就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的
法案所擬備的報告
《1998年證券(內幕交易)(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26/98-99號文件)
- 1998年9月23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
部報告(該等附屬法例於1998年9月18日在憲報刊登)
(立法會LS35/98-99號文件)
- 法律事務部就尚未處理的法案進一步擬備的報告
《1998年漁業保護(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36/98-99號文件)
- 將於1998年9月30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其他事項
- 將於1998年9月30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
務部報告(該等附屬法例將於1998年9月25日在憲報刊登)
- 質詢
(立法會CB(3)308/98-99號文件)
由法律顧問口頭匯報。
- 將於1998年10月14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
- 質詢
(立法會CB(3)309/98-99號文件)
- 法案 -- 首讀及二讀
-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條例草案》
-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2號)條例草案》
- 政府議案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第7條提出的決議案 -- 由教育
統籌局局長動議
決議案內容隨附於後。
- 議員議案
- 將由吳清輝議員動議的議案
吳清輝議員已獲分配辯論時段。
- 有關"器官捐贈"的議案
劉千石議員已作出預告,表示擬動議上述議案。
- 將於1998年10月21及22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
- 質詢
(立法會CB(3)310/98-99號文件)
- "本會感謝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議案辯論
按照過往的慣例,是項議案將由內務委員會主席動議。議員將有兩天時間
發言。每位議員的發言時間上限為15分鐘。議員如欲在某指定之日發言,
應就此通知助理秘書長3,否則便須待立法會主席在辯論進行期間以慣常
方式叫喚其發言。
- 由一個事務委員會負責與香港整體經濟發展有關的事項
(立法會CB(1)227/98-99號文件)
- 報告
- 法案委員會/小組委員會情況報告
(立法會CB(2)312/98-99號文件)
- 《1998年香港大學規程(修訂)規程》小組委員會報告
由小組委員會主席口頭匯報。
- 選舉議員加入議事規則委員會
由於李永達議員已辭去議事規則委員會的委員職務,故須提名另一議員
由立法會主席任命為該委員會的委員。
-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