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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1999年4月30日舉行的第29次會議
議 程
- 通過1999年4月23日第28次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1795/98-99號文件)
- 續議事項
- 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 官員參與由議員提出的辯論
(政務司司長1999年4月21日的來函及主席較早前於1999年4月7日致政 務司
司長的函件已隨立法會CB(2)1780/98-99號文件於1999年4月22日發出
。政務司司長的來函的中文本隨附於後。)
- 交通事務委員會就釐定持牌渡輪服務最高收費的法律程序提交的
報告所引起的事宜
(立法會CB(1)1152/98-99號文件已隨立法會CB(2)1776/98-99號文件於
1999年4月22日發出。)
(立法會CB(2)1815/98-99號文件)
- 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 法律事務部就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交付內務委員
會處理的法案所擬備的報告
- 《提供市政服務(重組)條例草案》
(立法會LS170/98-99號文件)
- 《1999年保險公司(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154/98-99號文件)
- 1999年4月28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該等附屬法例已於1999年4月23日在憲報刊登)
(立法會LS168/98-99號文件)
- 法律事務部就尚未處理的法案進一步擬備的報告
- 《1999年紀律部隊福利基金法例(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134/98-99號文件)
- 《1999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5號)條例草案》
(立法會LS151/98-99號文件)
- 《1999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0號)條例草案》
(立法會LS171/98-99號文件)
- 將於1999年5月5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其他事項
- 質詢
(立法會CB(3)1554/98-99號文件)
- 法案 -- 首讀及二讀
- 《1999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
- 《1999年香港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法團(修訂)條例草案》
- 法案 -- 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999年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修訂)條例草案》
- 政府議案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第46條提出的決議案 -- 由財經
事務局局長動議
(立法會LS166/98-99號文件)
- 議員議案
- 有關"童黨問題"的議案
上述議案將由何世柱議員動議。議案措辭擬本隨附於後。
- 有關"加裝月台幕門"的議案
上述議案將由劉江華議員動議。議案措辭擬本隨附於後。
預先就1999年5月19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給予通知
- 法案 -- 首讀及二讀
- 《1999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2號)條例草案》
- 《1999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3號)條例草案》
- 《1999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4號)條例草案》
- 議員議案
- 有關"青少年失業問題"的議案
上述議案將由陳婉嫻議員動議。
- 有關"六四事件"的議案
上述議案將由司徒華議員動議。
報告
- 法案委員會/小組委員會情況報告
(立法會CB(2)1813/98-99號文件)
- 《1999年收入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法案委員會主席吳靄儀議員口頭匯報。
- 《1999年證劵(交易商、投資顧間、合夥及代表)(修訂)規則》
小組委員會報告
其他事項
- 律政司司長於1999年4月27日有關建議廢除性罪行佐證規則的來函
- 香港居民在內地遭扣留的問題
將由涂謹申議員提出。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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