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1999年1月8日舉行的第18次會議

議 程

  1. 通過1998年12月18日第17次會議的紀要

  2. (立法會CB(2)938/98-99號文件)

  3. 續議事項


    1. 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2. 《1998年進出口(移離物品)(修訂)規例》
      (工商局局長於1999年1月4日的來信隨附於後)

  4. 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1. 法律事務部就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的法案
      所擬備的報告

      1.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3號)條例草案》
        (立法會LS77/98-99號文件)

      2.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5號)條例草案》
        (立法會LS78/98-99號文件)

      3.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2號)條例草案》
        (立法會LS75/98-99號文件)

      4.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4號)條例草案》
        (立法會LS79/98-99號文件)

      5.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6號)條例草案》
        (立法會LS83/98-99號文件)

      6.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7號)條例草案》
        (立法會LS85/98-99號文件)

      7.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1號)條例草案》
        (立法會LS74/98-99號文件)

    2. 1999年1月6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該等附屬法例於1998年12月18日,24日及31日在憲報刊登)
      (立法會LS81LS86/98-99LS88/98-99號文件)

  5. 法律事務部就尚未處理的法案進一步擬備的報告


  6. 《1998年婚姻(無結婚紀錄證明書)條例草案》
    (立法會LS87/98-99號文件)

  7. 將於1999年1月13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其他事項


    1. 質詢
      (立法會CB(3)1023/98-99號文件)

    2. 法案 -- 首讀及二讀

      《1998年人體器官移植(修訂)條例草案》

    3. 法案 -- 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 《1998年證據(修訂)條例草案》

      2. 《1998年商業登記(修訂)條例草案》

    4. 議員議案

      1. 有關"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檢討"的議案

        上述議案將由楊森議員動議。(議案措辭已於1999年1月2日隨立
        法會CB(3)1018/98-99號文件發出。)

      2. 有關"發展持續教育"的議案

        上述議案將由譚耀宗議員動議。(議案措辭已於1999年1月2日隨
        立法會CB(3)1019/98-99號文件發出。)

  8. 將於1999年1月14日擧行的行政長官答問會


  9. 將於1999年1月20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


    1. 質詢
      (立法會CB(3)1024/98-99號文件)

    2. 法案 -- 首讀及二讀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8號)條例草案》

    3. 政府議案

      迄今並未接獲有關的預告。

    4. 議員議案

      1. 有關"香港居民享有罷工的權利和自由"的議案

        陳榮燦議員已獲分配辯論時段。議案措辭隨附於後。

      2. 有關"全面檢討目標為本課程"的議案

        楊耀忠議員已獲分配辯論時段。議案措辭隨於後。

  10. 報告


    1. 法案委員會/小組委員會情況報告
      (立法會CB(2)988/98-99號文件)

    2. 《1998年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1)723/98-99號文件)

    3. 有關職業安全及健康的規例小組委員會報告
      --就《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例》作出報告
      (立法會CB(2)976/98-99號文件)

    4. 議會聯絡小組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3)1036/98-99號文件)

  11.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