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1999年9月24日举行的第39次会议

议 程

  1. 通过会议纪要


    1. 1999年7月9日举行的第38次会议
      (于1999年8月19日随立法会CB(2)2696/98-99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CB(2)2695/98-99号文件)

    2. 1999年5月6日、8日、10日、17日及18日举行的特别会议
      (于1999年8月30日随立法会CB(2)2724/98-99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CB(2)2721CB(2)2722CB(2)2723/98-99号文件)

      (于1999年9月14日随立法会CB(2)2818/98-99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CB(2)2816CB(2)2817/98-99号文件)

  2. 续议事项


    1. 审核条例草案的优先次序
      (于1999年8月6日随立法会CB(2)2668/98-99号文件发出的行政署长1999年7月28日来函)

    2. 中央领导人访港
      (于1999年7月20日随立法会CB(2)2603/98-99号文件发出的內务委员会主席1999年7月8日致行政长官的函件及行政长官办公室1999年7月16日的覆函)

  3.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1.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1.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27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53/98-99号文件)

      2.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21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78/98-99号文件)

      3.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20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31/98-99号文件)

      4.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32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55/98-99号文件)

      5.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33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48/98-99号文件)

      6. 《电子交易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77/98-99号文件)

      7.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25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45/98-99号文件)

      8.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26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47/98-99号文件)

      9.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28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59/98-99号文件)

      10.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31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69/98-99号文件)

      11.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34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68/98-99号文件)

      12.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22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44/98-99号文件)

      13.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29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46/98-99号文件)

      14.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23号)条例草案》
        (于1999年9月17日随立法会CB(2)2833/98-99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LS251/98-99号文件)

      15.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24号)条例草案》
        (于1999年9月17日随立法会CB(2)2833/98-99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LS252/98-99号文件)

      16.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30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54/98-99号文件)

    2. 法律事务部就于1999年7月9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于1999年7月14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及于1999年7月16日至9月17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将于1999年10月6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提交的报告

      就1999年7月9日至9月17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提交的报告
      (立法会LS281/98-99号文件)

      就1999年7月9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提交的报告
      (于1999年7月21日随立法会LS250/98-99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LS243/98-99号文件)

      就1999年7月16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提交的报告
      (于1999年8月26日随立法会LS256/98-99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LS249/98-99号文件)

      就1999年7月23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提交的报告
      (于1999年8月11日随立法会LS260/98-99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LS257/98-99号文件)

      就1999年7月30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提交的报告
      (于1999年8月28日随立法会LS262/98-99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LS258/98-99号文件)

      就1999年8月6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提交的报告
      (于1999年8月23日随立法会LS261/98-99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LS263/98-99号文件)

      就1999年8月13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提交的报告
      (于1999年8月31日随立法会LS265/98-99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LS264/98-99号文件)

      就1999年8月20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提交的报告
      (于1999年8月31日随立法会LS267/98-99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LS266/98-99号文件)

      就《1999年律师(专业弥偿)(修订)规则》(第218号法律公告)( 1999年8月20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 提交的报告
      (立法会LS282/98-99号文件容后奉上)

      就1999年9月3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提交的报告
      (于1999年9月13日随立法会LS271/98-99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LS270/98-99号文件)

      就1999年9月17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提交的报告
      (立法会LS279/98-99号文件随附于后)

  4. 法律事务部就尚未处理的法案进一步拟备的报告


    1.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5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83/98-99号文件)

    2.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9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72/98-99号文件)

    3. 《香港海关人员子女教育信托基金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76/98-99号文件)

    4.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7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75/98-99号文件)

  5. 将于1999年10月6日及7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1. 行政长官发表施政报告 -- 1999年10月6日

    2. 行政长官答问会 -- 1999年10月7日

  6. 将于1999年10月13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1. 质询

    2. 法案 -- 首读及二读

      1. 《1999年法律援助(修订)条例草案》

      2. 《地下铁路条例草案》

      3. 《1999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

    3. 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4. 政府议案

    5. 议员议案

  7. 报告


    1. 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情况报告
      (立法会CB(2)2841/98-99号文件)

    2. 就在政府內部及提供重要服务的非政府机构推行解决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的工作情况提交的第二份报告
      (立法会CB(1)1937/98-99号文件)

  8.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选举

  9. (立法会AS375/98-99号文件)

  10. 获选出任教育机构规管当局及其他咨询委员会成员的议员汇报工作的事宜

  11. (立法会CB(2)2848/98-99号文件)

  12. 1999至2000年度立法会议员与记者同乐日

  13. (立法会AS405/98-99号文件)

  14. 反对削减议员"工作开支偿还款额"

  15. (梁耀忠议员于1999年9月20日的来函)

  16. 1999至2000年度会期內务委员会主席及副主席的选举

  17. (有关的选举程序载于《內务守则》第20条及附录IV)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9月23日